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备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2年,现开设28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3000多人。学校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毗邻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地铁房山线直达校园,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术文化氛围浓厚。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9年北京市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于3月22-26日登录我校网站(www.csuedu.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并打印《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
2.资格确认
考生于3月30日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1)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的《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
(2)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他考生(中专、技校、职高、往届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和《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考生《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役士兵携带《北京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
(6)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考生本人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1张;
(8)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三、考核评定
考核成绩=高中阶段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1.考核成绩权重为:高中阶段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2.笔试成绩指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50分。
3.面试成绩指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潜质和能力(包括基本素质、心理素质、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特长展示等)。考试时间为每名考生15分钟,满分150分。
4.附加分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加10分;获得市级各类文艺展演三等奖以上者加10分。
5.免试政策
(1)免试条件:
①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及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②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③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④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者;
⑤会考三科B及以上(语数外);
⑥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⑦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2)免笔试条件:(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满分的90%计算,笔试总分150分,折算分为135分)
①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
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③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④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⑤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
⑥退役士兵;
以上免试或免笔试条件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最高一项。
6.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折算后的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7.预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4.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5.根据京民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
6.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四个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四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符合录取条件考生人数不足学校规定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7.考生总分相同、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仍出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高中阶段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8.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只有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职)的考生可报考此专业。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若专业报考人数不满该专业招生计划,也坚持筛选录取;自主招生未招满计划,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会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11.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网站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同时进行公示。
12.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会统招和高职单考单招。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
2.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六、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质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报名、考核、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凡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此项招生考试工作。
3.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在监督小组检查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0362306、80362307、80362308
八、学校地址
校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邮编:102488
网址:www.csuedu.com
九、说明
本章程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