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头条
当前位置:艺考头条> 招生简章> 贵州> 浏览文章

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时间:2019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不详

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贵州警察学院

一、学院概况

贵州警察学院是贵州省唯一的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组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本科层次的贵州警察学院。69年来,贵州警察学院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

贵州警察学院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校园占地面积620亩,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是贵州省首批“文明校园”。学校有馆藏纸质图书69万册、电子图书93.5万册,拥有价值6000余万余元的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有52个校内实验场所和34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司法鉴定中心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97名,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37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36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管专家、全省高校“黔灵学者”和省级学术带头人6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在校学生规模5000余人,年均民警培训量5000余人。

学校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法学和监狱学9个本科专业和法律事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安全防范技术3个专科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技术专业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现有省级重点支持学科2个,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7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3项。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政府奖48项,其中4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省委政法委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和全省科技强警一等奖。2018年5月,“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基地”落户学校,每年将举办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论坛,积极承办外警培训,着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公安事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1.侦查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侦查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侦查学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执法等工作的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侦查指挥与决策、信息化侦查。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2.治安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治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治安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工作的治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治安学导论、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3.公安管理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开展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令等;系统掌握公安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基层公安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基层警务指挥、组织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管理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群众工作、公安管理学导论、公安指挥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组织行为学、公安政治工作学、行政管理学、公安决策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4.刑事科学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图像技术、痕迹物证检验、文件检验学、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法医学、视频侦查技术等。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5.禁毒学

培养目标: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禁毒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禁毒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禁毒行政执法、禁毒刑事执法的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禁毒学导论、缉毒战术、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侦办、禁毒情报、戒毒学、禁毒法律法规、毒品预防、毒品检验与鉴定等知识和技能。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6.警务指挥与战术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硬朗、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特殊警务实战技能,能按照够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警务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理论知识和特殊技能,在“反恐、防暴、处突”执法活动中发挥特殊作用,胜任基层公安机关公安执法、指挥辅助、实战训练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警察战术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导论、警务参谋学、警务作战指挥学、警务战术处置行动、特警战术、警务技战术教学与训练、警察格斗、特种射击、警务攀登和专项体能。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7.网络安全与执法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技术相关工作的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计算机网络、网络犯罪现场勘查与取证、电子证据分析与鉴定、网络监察与管控、网络攻防战术、网络情报搜集与分析等知识和技能。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8.法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写作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9.监狱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己任的奉献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扎实的监狱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领域从事监管矫正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社会学、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矫治心理学、狱政管理学、国外矫正制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二)专科招生专业介绍

1.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与实务、证据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民事诉讼代理、中小企业法务等。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2.社区管理与服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社区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实际工作、适应城镇社区管理需要的较高层次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宪法学、法学概论、社区管理学、人际关系技能、应用文写作、社区工作实务、社会学、犯罪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消防知识。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3.安全防范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安防相关技能,熟悉我国安全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从事安全防范业务的较高层次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事法律、犯罪学、安全防范技术、安防工程、监控技术、消防技术、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安防设备使用与维护、犯罪控制模拟训练、安防业务综合实训等。

  招收理工类;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招生总计划1800(含省外招生计划60),本科的9个专业招生计划为960(其中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占公安类计划的15%,公安类招生计划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高职(专科)84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拟招生计划表

2.png

21.png

注: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技术只招收理工类

25.png

贵州警察学院2019年省外招生计划表

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贵州省生源。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五、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适应学校警务化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高中毕业;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并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0号)。同时,还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9.png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六、志愿填报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二)贵州省考生报考我院本科公安专业的须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

(三)报考法学、监狱学专业的考生,在本科志愿栏填写

(四)填报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考生,在高职专科志愿栏填写。

填报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及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时间,并按要求参加。

七、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本科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法学、监狱学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普通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并按照我院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院的调档线。阅档比例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比例阅档。

   公安类专业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各项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分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6.png

注: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审核的标准收费。

九、奖、助学金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十、证书颁发

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十一、就业

学生毕业后,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考试并按一定比例择优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十二、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招生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二)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85407159,8540759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传    真:0851-85407599

招生网址:www.gzjgxy.cn

   








  • 暂无相关信息!

我猜你还喜欢这些文章

  • 暂无相关信息!